黄浦区2026届校招宣讲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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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就业】黄浦区招聘30名储备人才!明天起报名→
上海发布黄浦区新闻办现开展26届人才专项招聘,面向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等11所国内高校和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(境)外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,招聘30名储备人才。
一、招聘条件
1.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好,品学兼优。
2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3.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(2000年3月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(1997年3月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1周岁(1994年3月以后出生),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,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。
4.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(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,无社保缴纳记录),国内高校应届生应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,国(境)外高校应届生应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。
5. 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6. 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称号、奖学金或担任学生干部职务的优秀毕业生优先考虑。
7. 定向培养生、委托培养生,以及网络学院、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,不列入储备范围。
8.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,或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,不列入储备范围。
二、岗位安排
录用后主要安排在经济金融、城市建设、数字信息、社会治理等区级机关管理类岗位。
三、薪酬待遇
根据学位区别,学士18.76万元/年、硕士20.66万元/年、博士23.76万元/年(以上均为税前)。凡符合本市落户或居住证政策规定的,协助办理相关手续。储备期内享受各类专业培训、工会福利等。
四、储备管理
采取企业用工方式,合同期为三年,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。三年储备期内,支持鼓励储备人才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,本区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(聘)用。三年期满后,为表现优秀者和区属国企搭建“双向选择”的渠道。
五、招聘程序
1. 报名(3月3日—4月15日):考生扫描文末二维码,填写报名信息。
2. 宣讲(3月中旬),拟定于清华、北大进行校园宣讲,具体信息将在学校就业官微上发布。
3. 面谈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4. 体检(4月下旬)
5. 考察(5月上旬)
6. 录用(5月中旬)
7. 报到(7月)
六、注意事项
1. 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,确保真实有效,如发现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,将随时终止录用流程。
2. 进入面谈的考生,将通过电话/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;没有进入面谈的考生,不再另行通知。
3. 发出录用意向后,将与考生本人签订三方协议。
联系电话:(021)33134800转10828、10836
黄浦区新闻办介绍,黄浦区2026年计划招聘30名储备人才,报名时间为:3月3日-4月15日,考生可扫描文末二维码,填写报名信息。招聘公告如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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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浙江大学、南京大学、复旦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同济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上海财经大学、武汉大学等11所国内高校和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(境)外高校(参考最新QS、软科、USnews、泰晤士世界大学综合排名)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。
(一)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好,品学兼优;
(二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三)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(2000年3月<含>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(1997年3月<含>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1周岁(1994年3月<含>以后出生),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,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;
(四)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(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,无社保缴纳记录),国内高校应届生应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,国(境)外高校应届生应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;
(五)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;
(六)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称号、奖学金或担任学生干部职务的优秀毕业生优先考虑;
(七)定向培养生、委托培养生,以及网络学院、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,不列入储备范围;
(八)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,或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,不列入储备范围。
录用后主要安排在经济金融、城市建设、数字信息、社会治理等区级机关管理类岗位。
根据学位区别,学士18.76万元/年、硕士20.66万元/年、博士23.76万元/年(以上均为税前)。凡符合本市落户或居住证政策规定的,协助办理相关手续。储备期内享受各类专业培训、工会福利等。
采取企业用工方式,合同期为三年,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。三年储备期内,支持鼓励储备人才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,本区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(聘)用。三年期满后,为表现优秀者和区属国企搭建双向选择的渠道。
(一)报名(3月3日4月15日):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,填写报名信息。
(二)宣讲(3月中旬)
(三)面谈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(四)体检(4月下旬)
(五)考察(5月上旬)
(六)录用(5月中旬)
(七)报到(7月)
(一)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,确保真实有效,如发现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,将随时终止录用流程。
(二)拟定于清华、北大进行校园宣讲,具体信息将在学校就业官微上发布。
(三)进入面谈的考生,将通过电话/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;没有进入面谈的考生,不再另行通知。
(四)发出录用意向后,将与考生本人签订三方协议。
联系电话:
(021)33134800转10828、10836